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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监理单位现场督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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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铁路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进行现场督查,主要目的是防范未进行监控的行为责任风险、未发现本应该发现问题或隐患的技能风险、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约束机制以及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监控机制风险;目标是切实履行委托监理合同、加强在监项目的监控和督导,以保证公司内控体系和目标在所有在监项目的全面落实。一、现场督查依据项目监理机构是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领导的,受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派。
作者 黄德仁
出处 《铁道工程企业管理》 2014年第4期25-2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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