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要研究认识与主体的关系,就要看到人是实践和认识过程的发动者,是这个过程的主体,而这个主体又是有意识的,所以认识不能不带有主观因素。所谓主观因素,指的是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的认识中,不可避免地由主体带进去的成分。即使严格地按照唯物主义思想路线去从事认识,也难免带有主观色彩。整个人类认识史雄辩地证明,认识中主观和客观的矛盾是永远不会消除的,这种矛盾也是推动人类认识不断前进、不断接近客观真理的动力之一。我们在认识过程中。
出处
《天府新论》
1982年第1期26-,共1页
New Horizons from Tian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