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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公司法中转投资的民事责任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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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新《公司法》取消了原《公司法》中对公司转投资额“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的规定。实际上,对转投资数额作出必要的限制,可以起到保护股东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作用,关于转公司转投资数额的限制是有意义的。
作者 肖彦 徐贵勇
机构地区 四川省社科院
出处 《天府新论》 2006年第S2期140-141,共2页 New Horizons from Tian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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