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8月1日12时,厦门市第五次伏季休渔结束了.
我国自1995年起实施伏季休渔制度,福建省则于1997年开始实施,随着休渔区域的扩大,福建南部继之于1999年实施伏季休渔,厦门市也就在1999年6月1日零点至7月31日24点实施第一次休渔.2000年,休渔期限调整延长了24小时,为自6月1日12时起至8月1日12时止.2002年,休渔又按作业类型定为:所有定置网自5月1日零点至6月30日24点休渔;6月1日12点至8月1日12点,禁止所有拖网和灯光围网作业,休渔达2~3个月.2003年的休渔制度,对禁止作业的类型更规定为:除刺网、钓和笼壶作业外的其他所有作业.
出处
《厦门科技》
2003年第5期11-13,共3页
Xiamen Science &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