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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社部拟试点社保基金社会监督为增老百姓信任日前,人社部网站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将根据工作基础和自愿的原则,在6个省份各选择2~3个市县,作为社保基金社会监督部级试点地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苏卫东表示,国家一贯主张加强社保基金监管,不过以前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文件,这次试点工作就是要在之前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管的力度。上述《意见》指出,试点工作的监督对象包括社会保险相关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相关服务机构、
出处 《天津社会保险》 2013年第1期46-47,共2页 Tianjin Social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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