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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出现重复参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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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2007~2012年,我一直都在北京工作,单位为我缴纳了养老保险。当时,天津的家人不清楚政策,在天津这边也为我交了保险。日前,我已回到天津工作,单位在交保险时发现了之前有重复缴费记录。我想问一下,那部分重复的社保费能否退还,我该如何办理?刘莹刘莹读者: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第三条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
出处 《天津社会保险》 2014年第1期55-55,共1页 Tianjin Social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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