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辑同志:2005年9月,我被天津市一所高校录取,本应于2009年毕业,但因个人原因休学两年,前往国外学习,而后回津继续完成学业,2011年本科毕业。我是本市生源毕业生,想问一下,可以从什么时候开始补缴个人养老保险费?曹青云曹青云读者: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个人缴费窗口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80号)的规定:"具有本市户籍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
出处
《天津社会保险》
2014年第2期58-58,共1页
Tianjin Social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