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东:生育津贴将挂钩本单位工资明年元旦起施行11月12日,广东省省政府第十二届三十二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了《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下称《规定》)。《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保障弱势群体实现同城同待。《规定》第二条明确参保范围,要求"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都要参加生育保险"。单位工资高生育津贴将更高。
出处
《天津社会保险》
2014年第6期44-45,共2页
Tianjin Social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