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年伊始,每年到这个时候都是个人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峰期。大部分参保人员都认为必须在1月份缴费,才不会影响自己的社保待遇。社保中心提醒广大个人参保人员,不用集中在1月份缴费,只要在前三个月(即3月15日前)缴费,就不会影响社保待遇。但是,长期患病或者急需看病的参保人员还是应当在1月份缴费,以免影响正常就医刷卡结算。今年,个人参保缴费范围有什么变化,有什么新政策规定,个人参保人员在缴费时需要带哪些材料,
出处
《天津社会保险》
2015年第1期25-26,共2页
Tianjin Social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