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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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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发〔2015〕64号发文单位: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发文时间:2015年8月26日执行时间:2015年8月26日执行一、补贴对象在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我市院校和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就学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二、补贴内容(一)补贴项目: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二)补贴期限:最长连续两年。
出处 《天津社会保险》 2015年第5期33-33,共1页 Tianjin Social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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