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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筹资标准人均增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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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增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能力,日前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发布通知,决定对2017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做出调整,自2016年9月1日起,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人均增加100元,其中,政府补助人均增加70元,个人缴费人均增加30元。
出处 《天津社会保险》 2016年第5期58-58,共1页 Tianjin Social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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