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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康复项目医保支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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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发[2017]124号发文时间:2017年11月28日执行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一、明确纳入报销医疗康复项目范围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规范程序,决定将平衡训练等67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附件),按照'B'类诊疗项目管理,并对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等级、增付比例、支付单位、医保最高支付标准、支付范围等相关内容予以明确。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补充保险参照执行。二、规范医疗康复项目医保支付管理医疗康复项目实行定医院、定医师。
出处 《天津社会保险》 2017年第6期38-38,共1页 Tianjin Social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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