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世界上已知罕见病种类约7000余种,受影响人数超过3亿。相较于普通疾病,罕见病具有患病人数少,诊疗技术落后、药品研发成本高,供应不足等特点,当前,我国大部分罕见病尚未纳入大病医保范畴,相关制度尚存完善空间,以国际经验为鉴,亟待确立可持续多层次保障体系,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让保障阳光照进每一位罕见病患者心间。国际上对于罕见病医保经验表明,罕见病,从不罕见,提高社会对弱势群体医疗权益关注,减轻患者医疗负担。
出处
《天津社会保险》
2017年第6期67-69,共3页
Tianjin Social Insur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