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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关于支持医养结合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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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发[2018]58号发文日期:2018年9月28日执行日期:2018年9月28日一、关于开设家庭病床服务按照本市家庭病床设立条件的有关规定,开展医养结合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以及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凡具备家庭病床服务资格的,均可申请建立家庭病床。(一)病种范围。患有糖尿病伴有冠心病等严重合并症、脑血管意外及其后遗症、慢性肾病、肝硬化伴腹水或有其他严重合并症、恶性肿瘤晚期伴其他系统疾病、脑血管病导致偏瘫的60周岁以上行动不便老年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天津社会保险》 2018年第6期32-32,共1页 Tianjin Social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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