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小学法制教育是提升中小学师生法律意识与法治理念的基础措施,对于预防中小学生行为失范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实践依法治校的重要手段和必要环节。天津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取得了一定的实践成效,但在课时、师资、教育形式、教育内容、教育资源等方面仍有不足,应当进一步在人员配备、机构设置、丰富形式、家校联动、法治与心理教育有机结合等方面进行提升和优化。
出处
《天津市教科院学报》
2015年第4期16-18,共3页
Journal of Tianjin Academy of Educational Science
基金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15年度重点调研课题"依法治校
提升学校治理能力研究"(课题编号TJJKY20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