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9月13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新一届省、自治区。
出处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07年第4期29-30,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ianjin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