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3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农业与农村办公室、市委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和其他有关方面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草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修改建议。
出处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2年第4期15-16,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ianjin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