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实施《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的情况,请予审议。《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1年8月1日实施以来,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执行条例,严格履行各项法定职责。
出处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3年第2期22-25,共4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ianjin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