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出处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3年第S1期53-56,共4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ianjin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