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
出处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3年第S2期9-19,共11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ianjin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