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由城建环保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6件。这6件议案中,5件为法规案,1件为监督案。5件法规案分别是:刘智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第2号)、刘智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第9号)、冯喜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的议案》(第11号)。
出处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5年第2期81-83,共3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ianjin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