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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声乐个别课教学中的非主要问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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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学效果要由教师本身业务水平、教材质量来决定,学生衡量老师也往往从老师本身的演唱、演奏、创作水平作为标准,但老师和学生双方都会从长期教与学的实践中惊异地发现教师个人水平并不能和教学效果直接划等号,这里的公式应该是:教师个人技艺水平+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但教学水平本身又分为两个部分,这个公式是:对教材熟悉的广度和深度+对学生的理解和恰当对待=教学水平。本文论述的就是教学水平中的内容之第二项,这项内容往往被教师忽略,认为不是水平之内的事情,但恰恰是这项“非主要问题”在影响和决定着教学本身. (一)不能用最后的结果要求初学的学生无论个别课教的哪一个专业。
作者 陈蓉蓉
出处 《音乐学习与研究》 1985年第3期28-3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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