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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现状补办类出让项目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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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津政办发[2007]2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了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分配,避免政府土地收益的流失,维护市场公平,保证城市建设所需资金的良性循环和土地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现状补办类出让项目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7期27-2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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