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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市水利局拟定的天津市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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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津政发[2008]5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水利局拟定的《天津市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征收管理规定》,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机构地区 天津市人民政府
出处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8年第12期11-1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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