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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治理拆除房屋扬尘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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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津政办发[2012]10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治理拆除房屋扬尘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出处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19期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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