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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认证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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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新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与原有制度是如何过渡的? 答:新制度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2003年8月1日起强制执行。届时,老制度废止。自2003年8月1日起,所有《目录》内产品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方可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自2003年5月1日起,经销商、进口商不得再购进、进口和销售未获得新证书及未加施新标志的《目录》
出处 《监督与选择》 2003年第9期12-1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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