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制化尚待健全,泄露商业秘密的事件时有发生.有些职员在跳槽时常常带走属于原企业的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甚至另起炉灶,与原企业分庭抗礼,导致原企业销售额急剧下滑,有的企业甚至由此一蹶不振.还有的企业在招聘人才时往往以利禄相诱,以"贡密"为接收条件,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受害企业有的对相关法律知之甚少,有的则根本无此概念,一旦对簿公堂,不仅有苦难诉,而且难以获得法律保护.
出处
《江苏科技信息》
2003年第9期45-48,共4页
Jiangsu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