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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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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旅游合同是以满足旅游者追求精神利益为目的服务合同。旅游者参加旅游社的目的也为了获得精神愉悦,因此旅行社的违约行为常常会导致旅游者精神痛苦的产生,可是我国无论是在立法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均未给予其充分保护。本文通过分析旅游合同的特殊性和旅游合同违约精神损害的构成要件,旅游合同精神损害提出是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以期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建立我国旅游合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作者 李经纬
出处 《同行》 2016年第10期310-3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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