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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立区级政权机构的初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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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城区是城市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城市工作的基础。为了适应深圳经济特区进一步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充分发挥城区的功能作用,经国务院批准,我市建立了福田、罗湖、南山三个县级区。建立区级政权机构,是特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对于完善我市的政治体制,建立和健全基层政权。
出处 《特区实践与理论》 1990年第4期49-52,共4页 Practice and Theory of SE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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