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区域合作主要分为政府合作和市场合作,政府合作具有强制性、被动性和单一性,市场合作则具有自主性、多样性和创造性等特点。目前深圳经济特区与喀什经济开发区之间的合作主要局限在政府层面的合作。为发展深圳与喀什长远的战略合作关系,两地应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服务三种合作机制,促进共同发展。
出处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4年第4期80-84,共5页
Practice and Theory of SEZ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经济特区转型与中国模式研究"(13JJD79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