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代县令直接面向社会基层,统管所治县内的一切事务。唐太宗曾说"县令甚是亲民要职"<sup>[1]</sup>,唐玄宗也认为"诸刺史县令,与朕共治,情寄尤切"<sup>[2]</sup>。县令素质的高低,决定了百姓能否安居乐业,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县令的地位如此重要,而如何对县令的选授做到精择,便成为选官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唐代的县令选授中,举荐是一个重要的途径。那么,为何要将原本属于吏部铨选范围之内的县令选授独立出来通过举荐加以选任呢?
出处
《唐史论丛》
CSSCI
2012年第1期284-295,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