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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区县体育事业管理的刍议(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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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区、县体委的组织与职能一、宪法107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区、具体育运动委员会,是区、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一个行政机构。
作者 孙宝庚
机构地区 黄浦区体委
出处 《体育科研》 1986年第1期38-40,共3页 Sport Science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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