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并政发[2018]36号为缓解许坦缓洪池调蓄压力,完善晋阳街财大公园建设,提升周边绿化景观效果,市政府决定实施晋阳街财大公园(许坦缓洪池)二期工程建设。现将拆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工程范围:小店区晋阳街108号财经大学南院东侧,东至晋阳街公园、西至规划路中心线、南至晋阳街公园、北至晋阳街。占地面积2.8公顷。二、上述工程红线及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包括违法设施、屋顶、墙体广告及未经批准加建、压线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由所属单位和个人接到拆迁通知后三日内自行拆除。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所属单位和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