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基本建设“限额存款”,多年来已形成一个固定的认识,就是不能作为建设银行信贷资金来源。其理由是,它属于拨款指标性质,不是直接拨下的资金。现在,我想向这种旧的传统观念做一个试探性的挑战。限额存款,来自拨款限额。基本建设拨款限额,是财政部门根据已安排落实的预算内资金,对基本建设单位下达的拨款指标。为了能够灵活调度这部分预算资金,减少积压,不是直接将资金拨到建设单位,而是采取“限额管理,核实拨付”的方法拨出限额。
出处
《投资研究》
1984年第4期40-40,共1页
Review of Investment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