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大幅度增加。1982年上升到650亿元,相当于国家预算收入的57·8%。为了控制并运用好自筹资金,建议成立投资股份公司。其职能是在国家计划委员会的领导下,主要筹集国内自筹资金和兼筹国外资金专搞基本建设投资。投资股份公司可以是有限公司,也可以是无限公司,其股权(入股者对合股企业的支配权利和利润分配权)不能象资本主义国家那样掌握于各入股者手中,而必须掌握干投资股份公司。合股企业的利润,按各单位股份的多少来分配。
出处
《投资研究》
1984年第4期56-56,共1页
Review of Investment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