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是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1983年,河北省建筑企业认真贯彻执行了利改税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改进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了生产、利润和上交财政同步增长。实践证明,把上交利润改为上交税金,方向完全正确,经济效果喜人。 (一)利改税促进了企业全面提高经济效益。实行利改税,企业不能再吃“大锅饭”,职工物质利益同企业经营成果挂起勾来,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出处
《投资研究》
1984年第4期79-80,78,共3页
Review of Investment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