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市原市区149平方公里范围内共有各类建筑面积约1亿平方米,其中居住面积和非居住面积各半。在5,000万平方米居住面积中有简屋、棚户291万平方米,有非居住房改住房84万平方米,合计375万平方米,占全部居住面积的7.5%。这部分房屋,尤其是简屋、棚户因建筑简陋,使用日久,漏房、危房日渐增多,不仅居住条件很差,而且有碍市容观瞻,妨碍城市交通,急待改造翻建。但是,由于简、棚户居民密度大,房屋栉比鳞次,拆建户要求又过高,拆建为多层楼房后,往往大部用来满足拆建户的要求。
出处
《投资研究》
1984年第6期76-78,共3页
Review of Investment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