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条总则第一款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企业流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福州会议“关于改革建筑安装工程价款分次结算办法,实行竣工一次结算”的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款本办法是建筑经济管理上的一项重大改革,应充分体现推行经济责任制的原则,遵循国家计划指导的原则、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款本办法以对建筑企业各类流动资金实行统一管理,有偿占用,简化结算手续,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率和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为基本目的。
出处
《投资研究》
1984年第S2期27-28,共2页
Review of Investment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