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贯彻赵紫阳总理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指示,现通知如下: 一、需要国家审批的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审批程序,原为五道手续,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根据简政放权的要求,现简化为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两道手续。需要国家计委审批的项目的限额,在没有统一修订以前,暂按现行规定办理。二、凡列入长期计划或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应该有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出处
《投资研究》
1985年第1期65-67,共3页
Review of Investment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