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银行天津市第一支行最近制定《关于纠正新的不正之风的十项措施》。内容如下: 一、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二、不准利用职权拨贷“人情款”;三、不准吃请送礼;四、不准滥发奖金、实物;五;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单位索要财物和购买压价产品;六、不准在经济活动中受贿或变相受贿、索贿;七、不准看不健康的小报、书刊,宣扬封建迷信和资本主义的腐朽没落思想;八、不准借故游山玩水;九、不准对经办单位态度蛮横。
出处
《投资研究》
1985年第3期79-79,共1页
Review of Investment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