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80年以来,建设银行除了积极试办基建投资拨款改贷款以外,还利用信贷资金发放了基建投资贷款(通常简称“建贷”)。在国家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基建投资贷款,对于保证国家重点建设,促进国民经济的调整和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制度的改革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对这部分用信贷资金发放的基建投资贷款,多年来没有单独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一直沿用拨改贷的管理办法,对于建贷项目计划的审定、发放、回收各个环节,以及建行内部各级行处的权利职责也缺乏明确的规定。今后建贷的项目会越来越多,建贷的发放额也将日趋扩大。
出处
《投资研究》
1986年第3期35-37,共3页
Review of Investment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