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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支持城市综合开发和住宅商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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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城市建设实行综合开发,推行住宅商品化,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出现的一项新事物,是改革城市经济体制,振兴建筑业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1984年9月,国务院在《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中,明确提出了对城市土地、房屋实行综合开发和推行住宅商品化的改革方针。同时规定,综合开发企业和商品化住宅建设所需的周转资金,由建设银行贷款、企业事业单位集资等多种渠道解决。两年来,各级建设银行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的改革决定。
作者 周道炯
出处 《投资研究》 1986年第8期2-3,共2页 Review of Investment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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