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资金是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活动的主要保证。随着“利改税”一二步政策的实施,企业改造资金实力大大增强。据对无锡常州两市10多个企业调查,1985年留利已达税利总额的20%左右,加折旧与大修理基金,总量达25%,基本满足了当年改造需要,但由于多年欠帐、挪用等因素,企业资金仍然不足,无锡缫丝一厂二厂自我改造资金仅占规划需要数的23.84%和20.14%,缺口较大。因此,我们认为,应该按行业改造规划和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的要求确定合理的改造资金量。首先,逐步提高折旧率,并将大修理基金与基本折旧基金合而为一使用,并建议按技术进步速度,固定资产利用率提高速度。
出处
《投资研究》
1987年第11期25-27,共3页
Review of Investment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