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台政发[201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已经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1月20日台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府行政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市政府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的活动,包括以下事项:
出处
《台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4期17-20,共4页
Gazette of Tai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