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台政办发〔201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浙政发〔2014〕32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4〕7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有关创建要求,经乡镇(街道)自査,县(市、区)审核推荐,市"无违建县(市、区)"
出处
《台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5期38-39,共2页
Gazette of Tai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