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台州市2015年第8批次(开发区1)城市建设用地实施方案,已于2016年4月6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4.3264公顷(其中耕地2.5427公顷),批准文号为浙土字A[2015]-066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出处
《台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9期26-27,共2页
Gazette of Tai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