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台政办发[2018]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5月3日台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为指导开展我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确保普查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
出处
《台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5期18-22,共5页
Gazette of Tai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