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台政办函[2018]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关于加强台州市工业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台政办发[2017]74号)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台州市工业企业职工宿舍(以下简称职工宿舍)用地供应管理补充通知如下:一、鼓励集中建设职工宿舍,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按照台政办发[2017]74号文件规定予以供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采取招标。
出处
《台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6期34-34,共1页
Gazette of Tai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