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20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三次产业划分规定>,根据该规定,今后我国划分第一、第二、第三次产业的范围将作出相应的调整.据悉,我国对三次产业的划分始于1985年.当时为了适应建立国民生产总值统计的需要,国家统计局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报告中首次规定了我国三次产业的划分范围.该报告中提出的我国三次产业划分的方法一直延用至今.那么,为什么要对三次产业的划分范围进行重新界定?新的划分与过去有什么区别?记者近日就新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
出处
《四川省情》
2003年第10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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