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摩托车排放造成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指导摩托车排放污染防治工作,2003年1月13日,国家环保总局、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科学技术部以环发[2003]7号文件的形式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布《摩托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环境保护局(厅)、经贸委(经委)和科委(科技厅)遵照此次发布的《摩托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执行。 《摩托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具体内容见下文。
出处
《摩托车技术》
2003年第10期4-5,共2页
Motorcycle Technology